親愛的表姐:
你好!你上次來信說聖經中記著: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」(羅馬書10:9-10)你認為我們信了主,只要奉主的名禱告、讀經,向主認罪悔改,主就不看我們為罪了。我們得到了主的救恩,因信得救了,等主回來就可以直接帶我們進天國。你提到雖然在家裡姐夫和我侄子有時不聽你的,你就忍不住發火;在教會裡弟兄姊妹說話、做事不合你的意就對弟兄姊妹產生成見,甚至心裡還會恨人,不想搭理他們;等等,總是身不由己地犯罪,但我們已經因信稱義,我們的罪主已經赦免了,等主回來就可以進天國見主面。
